郑州大学自考:自考《司法鉴定概论》课程命题
郑大自考:自考《司法鉴定概论》考试命题的原则如下:
1、自考《司法鉴定概论》命题标准
坚持质量标准,注重能力考查,使考试合格者能达到一般普通高等学校或高等职业院校同专业课程的结业水平,并体现自学考试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的特点。在题量上保证中等水平的考生能够在规定的考核时间内完成全部试题的回答,并有适当的时间检查答案。
2、自考《司法鉴定概论》考试依据和范围
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2002年颁布的《司法鉴定概论自学考试大纲》(以下简称大纲)为依据,以《司法鉴定概论》(何家弘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6月第1版)教材为命题范围。试题的答案及评分参考按所指定教材中的有关内容进行编制。
3、自考《司法鉴定概论》知识与能力的关系
《司法鉴定概论》是律师本科段专业的必修课,是诉讼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学习过程中必须识记司法鉴定方面的一些基本概论和鉴定方法,以及某些方面的专门性规定,并理解、领会其基本内容,目的在于使考生能够把基础知识转化为理解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命题中体现了既要测试学生掌握基本概念、鉴定方法和专门性规定的内容,又要考查学生运用基本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自考《司法鉴定概论》重点与覆盖面的关系
试卷覆盖到章,重点章节的权重比例高一些,次重点章节的权重比例低一些,一般章节的分数较适中。单章考核分数最高不超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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