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注意了!河南省2014年上半年
自学考试报名工作从今天开始了,网上报名时间为2月25日至3月7日,现场照相时间:3月3日—3月7日,打印座号单时间:4月14日—4月20日。
自学考试时间:2014年04月19日—2014年04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考生可以登陆“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以下几点规定,提醒报考者认真阅读:
1、从2014年起,高等教育
自学考试考生申请本科毕业,须交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2、从2014年下半年起,凡从外省、直辖市、自治区转入我省的自学考试考生,必须在我省取得专科5门、本科4门及以上的合格成绩方可分别办理专科、本科
毕业证书。
3、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处理违规考生。
4、调查分析
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监所管理专业(专科)、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停考,从2014年起不再接受新考生报考。调查分析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监所管理专业(专科)从2016年起不再安排专业课程考试和办理毕业手续;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从2017年起不再办理毕业手续。(详见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
5、从2014年上半年起,项城市不再设自考考点,报考的考生需要到周口市参加考试。
6、新考生报名注册时应认真填写各项基本信息。其基本信息将作为我省
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和毕业注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唯一依据,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7、新考生采集信息时所上传照片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及毕业证使用照片,一经确认,不得更改。请考生严格按要求在网上上传本人着正装免冠头像照片,并及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选定的注册地招考办进行审核,新考生对照片及相关个人信息签字确认后,方能进行课程报考。凡未报考考试课程或课程报考未成功的新考生,其注册的准考证号在网报结束后,将被视为无效准考证号被自动删除。考生以后参加自学考试需重新报名注册。
8、已报名注册的在籍考生,请直接在网上选报拟考试课程并缴费。
9、准考证遗失的考生可直接在当地教育局申请补办,并按要求支付制证工本费。
社会型考生报考考试课程前申请补办的准考证,领取地为考生注册地招考办,报考考试课程后申请补办准考证的考生,须自行选择领取准考证的地址(注册地或考试地点招考办)。应用型专业考生补办的准考证均在所属学校领取。
10、4月14日—4月20日,考生即可在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考试座位,下载打印考试通知单,也可到报考地招考办(或委托部门)查询打印。
11、考生必须持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单方能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12、5月21日始,考生可在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
服务平台或报考的市(州)、县(市、区)招考办、学校自考办查询考试成绩。考试合格的考生在规定的日期内,持准考证到报考地招考办或高校自考办(或指定地点)领取课程合格证书。
13、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中的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由主考院校安排具体的报考方式和时间。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每年上、下半年各公布一次全省自学考试各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的
报考安排。社会考生应及时到主考院校网站查询或与主考院校自考办联系。应用型专业的实践性环节考核,由办学院校按规定组织实施。